基本信息
书名:法律专家教您如何打产品质量官司
原价:29.8
作者:史亚杰 著;张宏伟,吴晓明,丛书 编
出版社:吉林文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咨询特价)
ISBN(咨询特价)
字数:(咨询特价)
页码:180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商品重量:0.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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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近年来,很多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挖空心思设置各种商业陷阱,而作为消费者将不可避免会受商业广告的诱惑和消费陷阱的欺诈,因此,编写一本作为消费者可随身携带的法律咨询手册,无疑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法律专家为民说法系列丛书:法律专家教您如何打产品质量官司》是结合案例来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适合普通老百姓闲暇时学习法律使用。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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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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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专家为民说法系列丛书:法律专家教您如何打产品质量官司》:
《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易碎、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据此规定,对于某些特殊产品,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履行产品包装的义务,总的要求是:易碎、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生产者负有特殊包装义务的产品主要有危险物品、储运中不能倒置的物品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中,危险物品包括易碎、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准倒置的产品包括电冰箱、液状物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括怕压、需要防潮的产品,易燃、怕热、不能见光、怕磁、怕震等产品。生产者对于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合同、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包装要求,从而保证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产品损坏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相应的产品标识。生产者对特殊产品的包装及包装标志所负有的义务,就是保证特殊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事项。这里所说的储运注意事项,是生产者在产品的包装附着的,说明产品在储运或者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有关事项的说明。
产品包装按其使用的包装材料可以分为木包装、纸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容器包装、塑料包装,等等。产品包装按其在流通中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而运输包装以运输、储存为目的,它具有保障产品的安全、方便储运装卸、加速产品交接、点验等作用,指示货物在装卸、搬运、贮存、收发货过程中应如何注意安全,以保证货物能够及时、准确、迅速地进行流通。
……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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